即使大家成功申請了簽證移居日本,往後亦需要認真經營生意才可以向永住申請進發呢,現在立即了解入管局對經營管理簽證的續簽要求,以免走錯方向行錯路!
這裡有一份日本入管局的指引,清楚說明什麼情況符合續簽要求,什麼情況會引致拒簽。
文件當中分3大部分,第一是事務所的要求及例子,第二是事業持續性的定義,第三是公司所需要履行的義務及責任,續簽時3個部分都需要滿足要求的。
至於大家可能有聽過生意要有500萬日元營業額的要求,其實是坊間中介的誤導訊息,因為入管局從來都無明文要求公司的營業額的,試想下,投資500萬日元與投資3000萬日元的生意,營業額要求又怎會一樣?所以關於這部分,最低要求是公司到第二或第三年,必需要達到收支平衡,不會成為日本的社會負擔,以及有稅金貢獻為基礎。
*此入管局官方文件只有日語版,請自行下載再copy到google translate 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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